中国广告管理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29页(251字)

中国最新的《广告管理条例》,于1987年10月26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

它是在中国境内从事广告业的广告媒介、广告代理公司、广告主都必须遵守的广告法规。《条例》是在总结了暂行条例执行过程的经验,参照与此相关的其它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与原条例相比,扩大了管理范围,突出了对虚假广告和非法广告的监督和管理,把“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放到显着的位置,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对广告的时间、版面和收费标准不作限制性规定。

并允许具备经营能力的个体户经批准后经营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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