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70页(242字)

托运人填写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订舱托运货物的单据。

内容包括:货名、件数、重量、容积、包装、标记和号码、发货单位、启运港、目的港、中转港、通知方、能否转船或分批装运、要求提单的份数、预约船名、运费支付方式等。在我国,传统上发货人一般委托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货运代理,托运单采取“海运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的形式。从贸易法角度,托运单被认为是一种递盘(Bid),待收到船方发出的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以后,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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