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91页(412字)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有两种含义:(1)指保险人仅在损失超过一定限额时才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赔偿计算方式。

限额内的微小损失一般对被保险人没有严重的经济影响,可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采用限额责任有利于增强被保险人的责任感,并可减轻其保险费负担。限额责任赔偿方式一般用于农业保险。当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实际收获量低于规定的限额标准时,保险人以两者的差额作为赔付额。

其公式如下:赔偿金额=限额责任-实际收获。(2)指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按各自单独承保时应负的赔偿责任限额的比例分批赔款的一种分摊方式。

如甲、乙两保险人重复承保同一标的,甲保单保额为4万元,乙保单保额为6万元,现发生赔款5万元。在无重复保险的情况下,甲应赔4万元,乙应赔5万元;在重复保险情况下,采取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并不以其保险金额为基数分摊,而要按其应赔款作基数分摊,结果甲赔5万元的4/9,乙赔5万元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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