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风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97页(378字)

公民和法人在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及日常生活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律、合同或道义应对受害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可能性。

和财产风险相比,责任风险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国外,特别是现代化程度较高、经济较发达的西欧、美国,越来越强调保护无辜受害者的利益,在因产品责任事故、交通、医疗事故等引起的索赔中,责任者往往被法院判以高额的赔偿。

如1983年南韩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07飞机,在从纽约飞往汉城途中,被苏联用导弹击中,机上269人死亡,机身损失3500万美元,而责任损失达1亿美元。从责任风险发展趋势看,无论是在发生的总量还是对企业和个人带来的潜在损失程度方面,都是一种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的风险。

从责任风险产生的原因看,分为:(1)直接责任风险;(2)转嫁责任风险;(3)合同责任风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