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12页(208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的一般附加险别之一。

它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在投保一种基本险别的基础上加保。该险别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其他带异味货物的影响造成串味损失。

如食品、饮料、香料、中药材、化妆原料等在运输过程中与樟脑堆放在一起,樟脑味串及上述货物受到损失。这种串味损失如果属于配载不当,则应由船方负责,保险方应向其追偿。被保险人加保该险别时,必须加缴一定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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