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22页(425字)

即保险理赔。

保险赔款的处理过程。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提出赔款请求时,保险人有受理的责任,这种责任的履行,就是保险理赔。理赔的全部过程包括损失通知、保险索赔、损失确定、责任审定、赔款计算、最后支付保险赔款。

保险理赔是否适当,对保险业的经营具有重大影响。

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要重合同守信用。保险人在理赔时,除应遵照有关的法律、法令或惯例外,还应严格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恪守信用。

(2)理赔要主动及时。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时,保险人应及时确定损失,如确系承保责任致损应依约定或法定的赔偿期限支付保险赔款。

(3)理赔要公正。

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额时应依照保险补偿原则,使被保险人及时获得合理而公正的赔偿。

在人寿保险方面,因采用定值保险,故理赔工作较易进行;但财产保险则因各类保险单的规定有所不同,而使理赔变得复杂。因此,保险人需进行大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确保理赔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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