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项评分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31页(395字)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常使用这种方法。

这种方法是对承包商报送的资格预审内容,按一定的标准判分,并常采用比较简单的百分制计分,确定一个授予投标资格的最低分数线。凡是达到或超过该分数线的承包商,即算预审合格。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承包商的各项资格的评价转换为数字概念,数值高低既直观又具体,使审查选择较为方便。通常招标单位把影响投标资格的因素分成若干组,根据项目特点和各因素的重要程度来分配得分比例。较常见的分组方法可分为三组:(1)财务能力;(2)技术资格;(3)施工经验。每组所占的分数比例,有的按4:3:3分配,有的按3:3:4分配,也有时按其它比例分配,选择何种比例根据项目性质而定。如,某项目要求承包商垫付资金较多,就按财务能力40分,技术能力30分,施工经验30分。总之,哪一项对工程项目影响大,就要提高该项的分数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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