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的内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38页(856字)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为确定业主和承包商各自权力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文件,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如违反合同的规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的责任。合同条款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背当事人各自国家的法令。合同的形式根据成交方式而不同,全部内容记载在合同书契上。招标方式成交的合同,是以一份简单预先印好的协议书,合同内容都分散在招标文件及商谈过程中对标书和标单的修改和补充中。

由于篇幅大,一般分为两部分:用红皮书装订的包括招标须知与合同一般(共同)条件等合同不变部分;用白皮书装订的,包括合同特别条款、投标文件、技术说明书(协议书)与补充修改文件等。承包合同可以签总包合同,也可以签分项或分包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根据承包工程的性质、规模大小、内容繁简、完成时间的要求和范围来具体确定,内容根据需要可以简单或详尽。但不管哪类合同,其主要条款一般应该包括技术性条款、商务性条款、法律性条款。

合同条款必须做到责任明确、内容具体、文字清楚、含义准确。

反映合同主要内容的合同条款还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特定条款。

“基本条款”也称“基本条件”,不分具体工程项目和所在国别,均可适用,具有国际普遍适应性;而“特定条款”则是指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设置的合同条款,其内容随具体项目不同而异,但其主旨与基本条款相吻合。目前国际上最通用的、并为世界银行所推荐的FIDIC土木工程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基本条件,第二部分特定条件,第三部分疏竣和垦荒工程特定条件,可供签订合同时参考。

合同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1)序文。包括合同双方名称、法定地址、合同的宗旨等。(2)技术条款。如有关工期、进度、质量、标准规范、检验及工程保养等方面的条款。(3)经济条款。如费用、支付与货币、调值与保值、赔偿、置留等方面的条款。

经济条款有时也称为商务条款。(4)法律条款。如不可抗力、争议和仲裁、适用法律等方面的条款。总之,通过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明确地反映出合同的范围及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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