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的特别提款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60页(245字)

为减缓美元危机,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的贷款能力,国际货币基金于1970年,创建了特别提款权。

分配的特别提款权是一种帐面资产,国际货币基金按“份额”分配给会员国,会员国可借以向国际货币基金提用资金,并可对其它会员国进行支付、归还国际货币基金的贷款,以及在会员国政府之间拨付转移,但不能兑换黄金,也不能用于一般的国际间支付。最初特别提款权与美元等值,现由美元、克、日元、英镑、法国法郎5种货币加权平均定值。

特别提款权的创建,意味着美元地位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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