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的货币化与非货币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61页(735字)

黄金的货币化与非货币化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为:黄金的货币化是指黄金从私人部门转移到货币当局,也就是黄金从实际资产变成了货币资产;黄金的非货币化则反是。

第二层含义为:黄金的货币化是指在金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下,黄金作为货币或作为纸币的金平价,在一定条件下,纸币可以与黄金按照平价进行兑换;在国际金本位制和国际金汇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黄金作为国际货币,成为各国的最后清偿手段,各国货币的汇率由其所代表的金量(即货币平价)之比来确定,黄金是各国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黄金货币化的实质在于把黄金作为货币定值标准,使黄金与货币之间维持固定比价,即黄金官价。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黄金生产量由于受矿藏条件的制约,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经济周转的需要,黄金与纸币的固定比价越来越难以维持。

就在黄金货币化的同时,黄金非货币化的漫长过程亦已经开始。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黄金的非货币化就成了既成事实。1978年4月1日生效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规定了黄金的非货币化,从而在法律上完成了黄金非货币化的步骤:(1)黄金不再作为货币定值标准;(2)废除黄金官价,会员国可以相互间在自由市场上买卖黄金;(3)取消会员国对国际货币基金必须用黄金支付其所缴一定份额的规定。因此,黄金非货币化的实质是不再以黄金作为货币定值的标准,黄金与货币之间不存在固定比价,黄金可以在自由市场上象一般贵重商品那样进行买卖,其价格随供求而波动。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黄金是具有价值的实体,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把黄金储备“非货币化”,而放弃和废除黄金储备,甚至世界黄金储备的实物量没有明显的变化,一直维持在10亿盎司左右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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