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品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93页(385字)

根据住宅的商品属性,把住宅当作商品来生产、出售或出租。

它是运用租金、价格等经济手段调节住宅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一种方式,是解决住宅问题的一种政策。我国在80年代以前,否认住宅是商品,实行“国家包、福利制、低租金、高补贴”的住房制度;80年代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了“住宅商品化”的目标。通过把住宅作为商品进行生产和流通,通过出售、出租住宅实现住宅再生产资金的良性循环;改变住宅投资主体,争取住宅供需平衡,解决城镇住房问题;同时促进了房地产业、建材业、建筑业及其它相关行业的发展。

住宅商品化主要有两种形式:出售和出租。

出售可以使货币较快回笼,有利于扩大住宅建造规模,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出租可以满足不能购房的居民的居住要求。

无论是出售还是出租,都要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做到售价和租价反映房屋的真实价值和市场的供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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