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事仲裁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821页(450字)

日本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成立于1950年,总部设在东京,并在大阪、神户、名古屋和横滨等设有分会。

协会的宗旨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商事争议。协会设有仲裁员名册,并有自己的仲裁规则。

根据1989年5月24日修订并生效的《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则》,任何与仲裁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得担任仲裁员。除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者外,任何在指定之日实际未在日本居住的人也不得担任仲裁员。

凡当事人在订有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将协议项下的争议提交该会仲裁,视为当事双方同意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除仲裁外,协会的工作还包括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并提供避免和解决商事争议的咨询服务,从事国际商事仲裁研究,编辑出版协会的仲裁杂志月刊。此外,协会还作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仲裁员的指定机构。协会向有关商事交易各方推荐的标准仲裁条款是: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依日本商事仲裁协会的商事仲裁规则在日本(东京、横滨、名古屋、大阪、神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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