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标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95页(337字)

又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

指保险所保障的对象,即保险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目标,是确定保险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保险标的可以是有形的物体,也可以是无形利益、责任和信用,以及人的生命和身体等。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本身,如:建筑物、原材料、商品等有价物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和责任。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本身,如:健康、劳动能力、生命等。海上保险的标的可以是船舶、货物,也可以是运费、预期利润、保险费等。保险标的是构成保险的要素之一,是保险契约必须指明的项目。保险双方当事人是为了一定标的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契约的。明确了保险标的,也就明确了保险人对什么对象负责。没有保险标的或保险标的不明确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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