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1页(612字)
即事物的可分性。
是指差别的内在发生,说明事物、现象、过程都必然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方面、属性和趋势。我国最早提出这个哲学命题的是宋代哲学家邵雍。他在解释《易传·系辞》中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皇极经世·观物外篇上》)时曾用此语。后来朱熹承袭了这一思想。他在解释《易传·系辞》中也说:“此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朱子语录》卷六十七)邵雍、朱熹认为宇宙万物是依据象数由太极依次生衍出来的,是一个不断分化、派生的变化发展过程。
虽然他们的宇宙观是唯心主义、神秘主义的,他们所说的“分”是纯逻辑的推演,但他们提出的事物可分性的思想是符合辩证法的,在哲学史上有重要哲学意义的。在欧洲,黑格尔从唯心主义基础上提出“一分为二”,以表明事物都是由两个互相对立的方面组成。
在马克思主义着作中,“一分为二”最早见于列宁所着《谈谈辩证法问题》,他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列宁选集》第2卷第711页)毛泽东在分析事物矛盾运动时,曾用这个哲学命题说明过事物的矛盾性和认识中的分析方法。
他说,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统一体总要分解为不同的部分,只是在不同的具体条件下,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罢了。
一分为二作为事物可分性的通俗表述,易于为人们所掌握,有利于对事物采取分析的态度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