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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和抽象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25页(1069字)

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辩证思维的重要方法。

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总是由感性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抽象,又从思维的抽象上升到理性的具体。具体是指客观存在着的各种事物或在认识中反映出来的事物的整体,是特定事物多方面属性、特点、关系的统一。抽象是指从具体事物中被抽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各个方面的属性、特征和关系,使认识从感性的具体进入抽象的规定并形成概念。对具体事物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就是思维的抽象。

这种抽象深刻地反映事物本质,是科学的抽象,不是臆造的、不可捉摸的抽象。具体和抽象在人的认识活动中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也是两种不同的方法,它们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在认识开始的时候,客观事物以感性的具体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人只能看到种种现象和外部表现,在认识上还只是感性表象的具体,这就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即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它具体、生动,但不深刻,认识有待于发展。从感性的具体过渡到抽象,主要是通过分析,从客观对象中抽取若干个抽象的规定。

这些抽象的规定,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层次上反映着客观对象。这种抽象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科学的抽象是以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为前提的。人们通过观察、实验和调查研究获得大量的、系统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之后,就可以进行科学的抽象。

要使认识从感性的具体发展到理性的抽象,要求人们重视实践,尊重事实,严忌主观随意性。理性的抽象高于感性的认识,它把握住了事物不同侧面的本质属性或内在联系。

科学的抽象固然是认识的重要环节,但它还有不足,不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因为任何抽象,都只是对事物的各种属性和联系的单独考察,只是从整体中抽取来的一个孤立部分,是对整体的一个片面的规定,不可能对事物达到完整的、具体的认识。

如果把认识只停留在理性抽象阶段,就有使认识变成片面、空洞和不切实际的可能。为此,在抽象分析的基础上,必须把抽象上升为具体。

所谓由抽象上升为具体,主要是通过综合,把同一客观事物的许多不同的抽象规定有机地联系起来,在思维中再现客观对象的整体。

克思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人们从理性上对事物进行总括的认识,达到了理性的具体,也就从本质和现象的统一中把握了客观对象的全部内容。这是把认识深化的科学方法,也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

由具体进到抽象,再由抽象进到具体的认识方法,是辩证法在思维过程中的表现,是人们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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