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意的统一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27页(832字)
知识、情感、意志的统一是认识活动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揭示了认识的目的、支配认识行为的动力和理论指导实践相统一的辩证过程。知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从本质上说,知识属于认识范畴。它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
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部分,间接经验归根结底也是发源于直接经验。一切比较完全的知识,都是由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构成的。
感性知识是理性知识的基础,理性知识是感性知识的发展。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的反映。
凡是能满足或符合人的需要的事物,就会产生肯定的情感,如满意、愉快、喜爱等;凡是不能满足人的需要或与需要相抵触的事物,就会产生否定的情感,如苦恼、愤恨等。
情感与需要有密切联系,人的需要可分为生物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两大类。
人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就可能采取相应的行动,并发挥主观意识的能动作用,这时就产生了意志。所谓意志就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支配行动,克服困难,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
它是意识能动性的集中表现。意志是支配行动的心理过程,它首先表现为确定行动目的和制定行动计划。
作为确定目的和制定计划的意志过程,既是一个认识过程,又是从已有的认识出发,能动地指向未来实践的准备过程。意志对行动的支配,有发动和抑制两个方面,前者是推动人从事达到预定目的所进行的活动,后者是抑制不符合达到目的的行为。意志不仅调节人的外部行动,还可以调节人的心理状态,如对思维和情感的调节。意志是通过人的行动表现出来的改变现实的能动作用,有了意志,才能顽强地去改造客观世界,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的意志和认识、情感是不可分离的,科学知识指导意志明确行动目的,制定实施计划和采取克服困难的合理方法,情感则是意志行为的动因。没有科学知识的指导,就不可能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
反过来,意志又可推动认识的深化,促进知识的发展。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知识、情感和意志始终是相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