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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求理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43页(540字)

清代哲学家戴震唯物主义认识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

他说:“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孟子守义疏证》)戴震肯定世界是“气”的变化过程,而气化流行,生生不息,就是“道”或“理”。气的内容是“阴阳五行”,也就是“道”的实体。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出发,他认为理是事物之理,理寓于事物之中。人的认识目的,就是获得事物之理,即认识事物的规律。因此,就必须观察、分析事物,从事物自身中寻求其“气化流行,生生不息”的规律。

这样,只有接触事物,剖析事物,获得具体材料,再经过仔细研究,才能求得事物之理,掌握事物的规律。强调了从具体考虑事物中认识事物规律“理”的必要性。

“就事求理”与程朱理学中的“冥心求理”的唯心主义认识论是相对立的。

“冥心求理”认为不需要通过观察事物、分析事物,而只是紧闭门户,正心修身,就能明天理,就可以认识万事万物。戴震指出,程朱的“冥心求理”来源于佛教的精神以为理的唯心主义谬论。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切中要害的批判。

“就事求理”的认识方法与通过实践获得认识是一致的,共同强调接触具体事物,获得真实材料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但前者还不理解社会实践在认识活动中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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