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归纳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281页(1051字)
根据归纳原理而应用演绎推理的一种特殊的数学证明方法。
数学归纳法的逻辑根据是自然数公理:“如果一个集合N含有1,而且含有自然数K的同时也含有它的后继的自然数K+1,那么N是全体自然数的集合”。
数学归纳法是证明同自然数集有关的(即含有自然数n的)命题或公式的基本方法,在许多数学学科中都要用到它。应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命题时必须包括两个步骤:
(1)证明当n=1时,所证命题是真实的;
(2)假定当n=k(k是自然数)时所证命题真实,然后从这个假定推导出当n=k+1时,所证命题也真实。
最后,根据归纳原理可以断言:当n取任何自然数时,命题真实,这样,就使命题的真实性获得无限的延拓。
因为。根据第一步,当n=1时命题真实,把这个结论当作第二步的假设(k=1),从而有n=2时命题真实。
再把这结论作为下一步的假设(k=2),从而有n=3时命题真实……,每个自然数总有一个而且只有一个比它多1的后继数,所以这样的论证,可以反复进行,无限制地继续下去。最后得出“当n是任何自然数时命题真实”的一般结论。
必须注意,用数学归纳法来证明命题时,上述的两个步骤中每一个都不可省略。如果只有(1)证明n=1时命题真实而没有(2)的证明,则这种证明方法成为不完全归纳推理,所得结论就不一定真实,但是第一步证明是数学归纳法的出发点,也不可省略去。
如果没有第一步的验证,则第二步证明就没有根据,于是“n=k时命题真实”只是一种假设,它的真实性还不能确定,从而结论是否真实也就不能确定。例如,对于等式,若假定n=k时等式成立,也可以证明n=k+1时等式成立,但不能得出结论;这等式对于任何自然数成立,因为当n=1时它就不成立()!实际上,对于任何自然数它都不成立!因此只有当上述两步都得到证明时,结论才能保证是真实的。
n也不一定从等于1开始,可以从某一自然数n0(n0>1)开始。例如,在证明“n边多角形有n(n3)/2条对角线”的第一步中,应该令n0=3。这是由实际问题的性质决定的,因为事实上没有n<3的n边形。应该注意,这时的结论只能说:当n是大于或等于n0的一切自然数时,命题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