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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约尔管理原则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542页(784字)

法国企业家、管理学家法约尔提出的管理原则。

法约尔长期从事大企业管理,并把大企业整体作为研究对象,根据自己的经验,把经营与管理概念明确区分开,对管理提出14项原则,通称法约尔管理原则。

法约尔管理原则主要是:(1)分工。实行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可以减少每个人的工作目标,提高效率,产生出更多更好的成果。这是各种机构进步和发展的正常的方法。(2)权力与责任。权力与责任应相一致。

权力是指挥和要求别人服从的力量。责任是权力的必然结果和必要补充。(3)纪律。纪律是对企业中各方达成的协议的尊重、服从和积极履行的表示。

没有纪律,企业就难以发展。(4)指挥统一。

一个职工在活动中,应该只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5)领导统一。具有同一目的的集体的活动,只能在一个领导和一个计划下进行。(6)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这是一条不言自明的原则,问题在于如何协调这两个不同方面的利益。(7)人员的报酬。

报酬必须公平合理,尽可能使职工和公司双方满意。(8)集中。

集中或多或少总是存在。管理的集权和分权的程度,以能提供最高效率为标准。(9)等级链。这是由最高权力机构到最低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链条结构。

这是一条权力线,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传递信息的必经途径。尊重权力线与保持行动迅速应密切相结合。

(10)秩序。人与物应各得其所。

职位要适合于人,人也要适合于职位。每个人都处在他能发挥出最大能力的职位上。

(11)公平。用亲切、友好和公正的态度对待协议,对待职工,以鼓励职工无限忠诚地履行职责。

(12)人员的稳定。人事不断变动,工作将永远得不到良好的结果。成功的企业的管理人员是稳定的。(13)首创精神。

这是事业壮大的巨大源泉,应尽可能地加以鼓励和发展。(14)集体精神。全体人员的和谐与一致是企业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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