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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理解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663页(731字)

阐释学美学(又称解释学美学)的方法论原则之一。

阐释学美学是本世纪50、6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西方新的美学理论和流派。它以哲学阐释学为基础,又是哲学阐释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探讨美学方法论,为研究艺术本文提供了一些新的方法。

阐释学美学认为,审美理解具有本体论意义。

艺术作品当被理解时,它对审美主体才作为艺术创造物而存在。对审美对象的理解和解释,是对审美对象存在的确认。认为,审美理解的前提是:审美客体必须是一种具有意义统一性的对象。对审美主体来说,审美理解是和理解者的历史境遇密切相关,具有“先行理解”或“偏见性质”。

审美理解中的“偏见”是“合法的偏见”。认为,艺术本文是开放性的,既属于生成它的那个时代,又超越这个时代而成为被以后时代所理解的对象。

它的意义是无限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会显示出所蕴含意义的新的方面。不同时代的人对同一艺术本文的各不相同的审美理解的总和,日益接近艺术本文所蕴含的内在意义。

认为,对于艺术本文的理解和解释,是一个开放性过程,要从艺术效果的历史中理解艺术本文。审美理解需要的不是一种复制态度,而是一种生产性态度。审美理解具有无限多样性。

认为,审美理解包含“解释性循环”:根据细节来理解整体,又必须根据整体来理解细节。审美理解过程就是在艺术的整体和部分之间不断地往返过程。充满的理解是这种循环得到最充分的实现。认为,审美理解的关键步骤是“视界融合”,它在艺术本文和解释者之间起中介作用。视界有“历史视界”和“现实视界”,这二者融合的实现即为审美理解的实现。

认为,对艺术本文的解释包含理解、说明和应用三个环节。

理解和解释是彼此联系和相互渗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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