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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裁判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712页(586字)

临场执法的裁判员有2人,他们各自负责半场的裁判和靠近自己一侧边线推、击球入界的判决。

整场比赛70分钟(分上、下半时),裁判员不交换场地。比赛开始,裁判员主持挑边或开球。

开球队员在中央向后传球后即为比赛开始。

运动员只可用球棍平面一侧击、推、运、挡和停球。无球棍队员不得参加比赛。如有队员用球棍去击超过肩部高度的球,或用危险的姿势举棍威吓或阻挡另一方队员,或敲、勾对方队员的球棍,以及撞、踢、推、绊、打、拉对方运动员,裁判员应按犯规判罚。

在射门区内攻方犯规,由守方罚任意球;在射门区内守方犯规,由攻方罚短角球或点球;如果裁判员认为守方在本场半场平分线和球门线之间地区故意犯规,则判攻方罚短角球。对比赛中的粗野动作、危险动作、除适当判罚外,裁判员还可出示绿牌警告;或出示黄牌判罚犯规运动员暂时离场至少5分钟;或出示红牌取消犯规运动员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

遇到下列情况,裁判员应判争球:双方运动员同时犯规、或同时击球出界,或者球夹在守门员的护具里或运动员、裁判员的衣服里。在争球、推球入界和罚任意球时,任何队员也不得处于离球4.57米的范围之内。

裁判员在罚角球、短角球和点球时应注意球和场上队员是否处于合理位置,同时还应注意攻方队员是否越位。在比赛中球的整体在球门柱之间、横木之下完全越过球门线,即判对方得1分。

得分多者即为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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