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再生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2页(920字)

是指生产过程的不断更新和不断重复,是社会产品再生产、劳动力再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它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

按其再生产的规模,可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任何社会的再生产,首先是物质资料即社会产品的再生产,它是社会再生产的基本条件。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所消耗的物质资料,必须在实物形态上以同量的、新生产的物质资料所补充,社会生产才能得以保持原有的规模进行。

要进行扩大再生产,又必须有更多的产品转化为生产资料,并加入社会再生产的过程。

社会再生产过程又是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如果没有新的、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劳动力的再生产,社会再生产也不可能进行。

但是,劳动力的再生产必须与物质资料的再生产相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并对劳动人民进行德智体的全面教育,使之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和有文化的劳动者,将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

社会再生产过程又是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过程。随着生产的不断更新和发展,生产关系也要不断地延续和发展,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矛盾,最终要由无产阶级革命来更新与发展生产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即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内不断调整与完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生产是再生产过程的主要环节,决定着分配、交换与消费;但分配、交换与消费又对生产有反作用。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应该有计划地调节好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关系。

社会再生产从规模上划分,又可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简单再生产是指在原来生产规模上的再生产,扩大再生产是指发展了原来生产规模的再生产。

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基础和出发点;扩大再生产是简单再生产的延续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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