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平均递增(递减)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4页(579字)

是指全国或某一地区范围内国民经济有关指标在一定时期(如五年、十年等)内,平均每年所递增(递减)的百分比,表明国民经济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增长(下降)速度。

计算和考核国民经济平均递增(递减)率,对于谋求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有积极意义。

国民经济平均递增率的计算有几种方法,比较常用的是几何平均法,它是以间隔期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整个间隔期内的平均增长速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x代表国民经济指标平均递增率(如为负数,则表明平均递减率);

n代表间隔年份(如按顺序年份计算,不包括基年);

a0代表基年经济指标水平;

an代表最后一年经济指标水平;

-1由于计算其增长部分,所以扣除基数1或100%。

如用文字公式,可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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