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91页(299字)

按国家规定企业提取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基金。

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职工医药卫生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费用。

一九六九年以前,职工福利基金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的,其中医药卫生补助金5.5%,福利补助金2.5%。一九六九年以后,将原医药卫生补助金、福利补助金与企业奖金合并,统称为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1%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一九七九年又规定实行利润留成试点的企业,不再从成本或费用中开支,而从利润中提取。

提取比例由国家核定。职工福利基金与利润挂钩,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上一篇:企业基金 下一篇:生产发展基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