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15页(265字)

商业企业在组织商品流转过程中所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货币表现,是为实现商品流通所必需的费用。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费包括: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商品损耗、手续费、利息、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家俱用具摊销以及其他费用等十三个项目。为了便于计划管理,通常划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前六项属直接费用,后七项属间接费用),并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管理。在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商品流通的合理需要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商品流通费用,以增加商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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