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40页(346字)

我国的饮食业价格实行合理稳定,按质分等论价的原则,既考虑到消费者的合理负担,又有利于促进各种饮食业的发展。

饮食品的价格是由原材料(包括主料、配料、调料)成本和毛利(包括各种间接费用和税金、利润)构成。由于饮食品的品种繁多,各具特色,经营方式灵活,不同企业在不同季节选用的原料、配料不同,烹饪技术不一,设备条件有别,因此饮食业的销售价格是按原材料成本及核定的毛利率计算制订的,一般采取倒扣办法。计算公式为:

为了加强饮食品的价格管理,有些企业实行定质量标准、定毛利水平、定销售价格的“三”定办法,以利于克服投料不准,质量不稳定,质价不相称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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