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逻辑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144页(1605字)

运用现代逻辑方法构造能确切体现传统逻辑的深刻正确的主导思想的制约系统的科学。

传统逻辑的主导思想是从已知进到未知的推论式不得循环。制约系统中的制约关系就是据以进行不循环论证的推理格式的理论核心。

制约系统是制约逻辑形式化公理系统。

制约关系是其基本概念,这种关系即刻画清楚后的充分条件关系。

由于存在于现实世界的事物A与B之间的条件关系具有下述特征:不管A、B本身的有无,有A必有B,无B必无A。因此,在人们认识了这种条件关系后,就获得了一种独立于以A、B为原型的命题α、β本身的真假的方法去确定α真β必真,β假α必假。

这种可独立于命题α、β本身的真假确定(即具有第一独立性)的命题α、β的真假间的必然联系在制约逻辑中称为制约关系,即可独立确定的不会是有A而无B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真值函数关系,而是主要的逻辑关系。

不仅任一推理式的前后件之间必定是存在制约关系,且在任一推理式的前件或后件中也必定出现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是任一推理式的核心。因此,制约命题p→q跟p和q的真假可能一共有7种,这就不同于罗素的实质蕴涵。

但也不同于刘易斯的严格蕴涵,因为它把必然看作为两命题间的联系,也就避免了模态系统所容纳的蕴涵怪论。制约逻辑体系由语义学、语构学(语形)、语用学三者组成,分别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刻画客观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的表意的人工符号的机械的排列结构和变形规则;在指谓同一的原则下符号语言与自然语言的互相翻译。

它坚持传统形式逻辑的深刻正确的主导思想,继承其全部行之有效的推理格式,并在此基础上采用现代数理逻辑所提供的数学方法,来处理科学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逻辑理论问题。制约逻辑研究的领域是:现实世界的对象域上的个体、集、一元或多元函数、一元或多元关系、关系间的真值函数关系、关系间的充分条件(即制约)关系和上述客观关系的客观规律,以及它们在意识中的反映——概念(或词)、命题和推理。这中间,制约逻辑以关系间的充分条件(即制约)关系为研究的核心。其主要的理论观点是;推理式是现实世界的个体间、类间、个体与类间的一元或多元关系间的条件关系的规律在意识中的反映,是人类在认识世界过程中从已知进入未知的工具。

对于制约逻辑的推导式来说,它只包含具有下述逻辑性质的逻辑定理:(甲)可独立于前后件的真假确定不会是前真而后假,具有这一性质的逻辑定理称为制约式定理。为满足逻辑性质(甲)的制约式定理中区分出具有下述逻辑性质的推理式定理。(乙)可在无需确定后件为真的情况下确定前件为真。以上分别称为“第一独立性”,“第二独立性”。

“两个独立性”是为在论证中出现的推理式所必具的确保论证不循环的逻辑精髓。制约逻辑包含命题演算Cm系统和名词演算Cn系统,还有可以解释为传统的归纳(完全、不完全)推理和类比推理的形式定理。

制约逻辑是由林邦瑾、浦其莹、邹君璧完成的。传统逻辑结合普通逻辑思考实际,坚持不许循环的推理论证能得出新知识的主导思想,但它不能从理论上加以分析。

正统数理逻辑系统采用现代数学方法,论证严密、构造精巧,但远离普通思维实际,其中还容忍蕴涵怪论。正是由于看到以上情况,林邦瑾等人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探索。70年代中,在老一辈逻辑学家沈有鼎的支持、帮助下,这一体系逐渐完成。

1977年以来,他们多次参加全国逻辑学会会议,向会议提交了有关的研究报告,其中有的论文被汇集公开发表。

1978年,经华裔美籍学者王浩介绍,他们的《制约逻辑简介》在美国数学会刊物《文摘》上发表。1980年,制约逻辑被证明与相干逻辑R系统等价。

目前,这一逻辑体系仍在完善中。

【阅读书目】:

《制约逻辑》,林邦瑾着,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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