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257页(1788字)

研究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文化的传承现象,探求这些传承现象的本质及其发生、发展、变化、消亡的规律的学科。

民俗学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主张民俗学以民间生活为研究对象,即研究文明民族的民间生活,也研究后进民族甚至原始民族的民间生活。狭义的概念主要有四种不同的意见:(1)民俗学只对远古遗留下来的信仰、风俗和传统加以研究;(2)民俗学仅以研究文明民族的民间生活为限;(3)民俗学只研究民间生活中的仪式、祭祀和禁忌;(4)民俗学只以民间口头文学为研究对象。在现代,国际学术界趋向于广义民俗学的研究。

民俗学“Folklore”这一名称是英国学者汤姆斯于1846年用萨克逊语的两个词合成的,意为民众的知识或民众的智慧。它所说的民众是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的、没有受过文明教育的人们或阶级社会中的广大的劳动人民;它所说的知识、智慧或文化一般是指传统的、民间的民族文化。

其特点是;(1)浓厚的民族个性、习俗各异,如汉族的春节和婚丧,白族的泼水节,苗族的跳月,鄂伦春族的拜等;(2)鲜明的针对性,是被视为“无文化”的人们的文化,与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受过文化教育的知识阶层的文化相区别;(3)强烈的现实性,包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各方面,与劳动人民生活息息相关;(4)悠久的历史性,许多民间习俗,可以追溯到远古,如目前婚俗中的财礼,早在《仪礼·士昏礼》中就有用“俪皮”做聘物的记载。一般认为,德国学者格林在1835年出版的《德意志的神话学》一书是这门学科的奠基作,格林因此被西方学者称为“民俗学之父”。1878年,英国民俗工作者在伦敦首创民俗协会,出版了会刊《民俗》杂志,1890年改称《民俗学》。此后,民俗学相继在世界各地传播开来。目前,世界许多国家较普遍地建立了这门学科。有的高等院校还设立了民俗学的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系科,并出现如下趋势:(1)研究范围的扩大,由局限于普通民众的古老信念、风俗、习惯、礼教,以及裨史、神话、故事、民歌与迷信的研究,扩大到整个社会生活的各方面;(2)“民众”观念的改变,Fo1k曾理解为“土里土气的乡下人”,现在认为民俗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古今中外的城市居民既是民众也有民俗,民俗学应由过去的“陋民学”、“乡民学”成为“人民学”;(3)学科体系的细分,出现了文艺民俗学、心理民俗学等分支。

我国的民俗研究起源很早,作为一门学科的建立,以“五四”时期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的歌谣研究会及其《歌谣周刊》的问世为开端。以后经广州的中山大学民俗学运动、杭州的中国民俗学会等的推动,民俗学曾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

1978年后,民俗学研究重新崛起。

1979年,顾颉刚、白寿彝、杨堃等发表《建立民俗学及有关研究机构的倡仪书》。1983年成立了中国民俗学会。复旦大学、辽宁大学等院校开设了民俗学课程。《民间文学》、《南风》、《采风》、《山海经》等刊物开辟了民俗学专栏。浙江和云南出版了专门的民俗学刊物《浙江民俗》和《民族文化》。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民俗学是研究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文化的传承现象的学科。所谓传承现象是指人民群众中的一定的人群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共同创造的、广泛流传的、同时被当作某种规范加以保持的习惯。

这些习惯在人们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大量存在。我国民俗学研究的内容主要有:(1)物质生活方面的民俗,包括土地和村落、房屋建筑、劳动、民间技术和科学、民间历法、民间医药、服饰、器物和工具、饮食、交通运输、交换贸易等等。

(2)社会生活方面的民俗,包括家族和亲族、民间组织、交际活动、人生仪礼、岁时风俗、吉庆娱乐、游戏和竞技等等。(3)精神生活方面的民俗,包括认识和观念、祭祀礼仪、巫术和宗教、伦理道德、习惯法、语言民俗、民间艺术等等。

【阅读书目】:

《中国民俗学》,乌丙安着,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民俗学讲演集》,张紫晨编,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民俗学概论》,陶立璠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民俗学入门》,(日)后藤兴善等着,王汝澜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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