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902页(739字)

从审美的角度研究舞蹈艺术的学科。

舞蹈美学主要研究舞蹈美(舞蹈美的本质、舞蹈美的特点、舞蹈美的构成、舞蹈美的来源、舞蹈美的作用等)和舞蹈审美(舞蹈的审美意识的本质,舞蹈审美意识的表现形态和心理特征,舞蹈审美的阶级性、时代性、民族性,舞蹈审美的客观性与主观性,舞蹈审美的共同性、独特性和多样性等)。这种对舞蹈美和舞蹈审美的研究,其对象就是客观存在的舞蹈。因此,所谓舞蹈美学的内容,也就是从审美的角度对舞蹈艺术本身进行研究。舞蹈美学的任务,是科学、准确了解舞蹈艺术的审美特性,从而认识和掌握舞蹈艺术的规律特点,提高舞蹈创作、表演、理论和鉴赏水平。

舞蹈美学在西方流行的主要是现代舞蹈美学。它的突出特征是向传统观念,尤其是向古典芭蕾的观念挑战。

现代派舞蹈美学的主要观点是:(1)自然法则。在舞蹈语汇问题上,反对传统的僵化模式。

(2)表现主义。

这里的“表现”,其含义是自我表现,即将个人的经验和感情外化,反对模仿和再现。(3)心理分析学派。以玛莎·格雷姆为代表,把弗洛伊德和荣格的学说用于舞蹈创作,深刻地揭示人的潜意识心理,揭示人的本能和文明社会的冲突。

(4)非文字性舞蹈。指不表现具体意义和内容,也无故事、情节的抽象舞蹈。

(5)其他美学思想。

如默斯·坎宁汉为了反对理性思维,反对人作为舞蹈艺术的主体意识所创立的所谓“机遇舞蹈”。

虽然有了人类就有了舞蹈,但迄今还没有一本比较系统的舞蹈美学的专门着作。外国的各种流派的舞蹈理论,到20世纪才比较发达起来。

我国的舞蹈美学研究,现尚属草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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