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论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905页(1131字)

用信息论的观点来解释审美的现象,用信息论的方法来解决美学所面临的问题的一门边缘学科。

美是一种信息,这是信息论美学的出发点。从这种观点出发,艺术家便被当成信息的发送者,观众、听众和读者们被当成信息接受者。发送者与接受者的视觉、听觉等感受系统被称为传递通道。现在,信息论美学用新颖或独创的量的概念去分析艺术作品。

一部艺术作品,究竟能给人带来多少新东西,这就是信息论美学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信息论美学认为:艺术作品要能适应于个体接受者,它的基础之一就是这一信息或组合必须达到最优化。在通讯过程中,可理解性与独创性不成正比。一部作品,它的信息量越大,其独创的量也就越大,而它的可理解性的量也就越小。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使优秀艺术品能为读者理解,信息论美学提出,艺术作品是以独创性与可理解性之间的一种辩证关系为基础的。

对不同层次的接收者,它可以有一个最佳点。

艺术家的工作正是寻找这个最佳点。信息论美学是一门广泛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工作的学科。

它的整个研究可分为:(1)理论部分。与传统哲学美学相联系,它主要讨论如何将研究的对象构成一个有一些标准量的模型,并为这个模型制定一些规则。这部分与计算机科学中的软件设计相似。(2)实验部分。

对信息、发送者、接收者进行描述,然后进一步研究这三者的各种特征。这部分与具体的操作过程相似。

由于现代信息科学的推动,这部分发展得较快。信息论美学在现代社会中,用途非常广泛。

这种运用主要表现在:(1)对现成作品的分析。

如帮助人们对一部小说或一部音乐作品中的某些成分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有助于确定这部作品的某种特性。(2)用于创造性工作。把电子计算机用于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装璜设计等实用美术领域,它可以提出许多种排列组合,以供人们选择。

还可把信息论美学用于艺术创造,由此发展起一些新的艺术分支:激光音乐、光效应艺术、活动艺术等。

信息论美学是1952-1958年间在法国首先发展起来的。创始人是亚伯拉罕·A·莫尔斯。

他在1958年出版的《信息论与审美感知》一书中,在一般信息论者认为信息可分成技术信息与语义信息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三种信息即审美信息。联邦德国的M·本泽也对信息论美学的建设有贡献。在他的影响下,这门学科于1955-1962年间在联邦德国开展起来。

现在,欧美各国都在运用和研究信息论美学,不少学者取得了可喜成果。我国对这门学科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阅读书目】:

《谈谈信息论美学》,姜庆国,《百科知识》198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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