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94页(202字)
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因斗殴引起的伤害犯罪。
伤害的标准历代不同,秦律以皮肤青肿有伤口、痕为伤。唐律见血为伤,且有拔发、内损、折伤种种差等。对斗伤的处罚,一般是根据伤害程度、有无作案工具等情节而论。对于折跌肢体、毁人器官等重伤,也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古代刑法中还有“保辜”。犯罪人要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人的伤情变化负责。
如果其在限期内因伤死亡,应按杀人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