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58页(199字)
指犯罪心理量变的累积达到一定程度时所发生的具有犯罪心理典型特性和某种质的规定性的突变。
犯罪心理质变是犯罪心理量变的必然趋势。没有犯罪心理量变的累积,就不可能发生犯罪心理的质变。犯罪心理质变的主要标志:(1)人的世界观、人生观的改变;(2)人的需要结构的改变;(3)犯罪动机的出现;(4)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5)达到足以支配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