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42页(220字)
中国监狱、劳改队考察审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一种方法。
考核的方法是:劳改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把罪犯的思想和劳动表现分解为若干具体考核内容,对每项内容规定具体评分标准。罪犯每日按考核内容的要求去做,即可得100分。有突出表现的,可在百分线以外加分;达不到要求的,在百分线以内减分。实行日记载、周检查、月小结、季评比、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除装入罪犯档案外,还作为实施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