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21页(185字)
违反国家药政管理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假药而出售,危害人民健康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出于故意,并具有营利的目的。
如因不知或未能识别假药而误售的,不构成本罪。(2)客观上实施了贩卖假药的行为。
包括自制假药出售或收购后转手倒卖。至于他人健康是否受到实际损害,不影响本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