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23页(287字)

中国古代官署名。

秦汉以后,置太医令,为掌管医疗的职官,属太常。隋唐有太医署,宋代有太医院,仍属太常。金始称太医院,然亦为宣徽院所属,至元代始为独立机构,明清因之。明制设院使、院制及御医。

所属则有生药库及惠民药局,各设使及副使。清制,院使1人,左右院制各1人,御医15人,吏目30人,医士40人,医员30人。清代太医院设九科: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疠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正骨科。自院使以至医士皆以所业专科分班侍直。

给事宫中者曰宫直,给事外廷者曰六直。

明于上列九科外又有咽喉、金镟、按摩、祝由等科,较清制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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