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25页(379字)

【生卒】:1130—1200

【介绍】:

宋代理学家。

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别号紫阳。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生于南剑州溪(今属福建),后徙建阳(今属福建)。

绍兴进士。为二程四传弟子,继承并发展了二程唯心主义学说,又兼采周敦颐、张载等人思想,建立起系统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

在自然观上,认为“理”是宇宙本体,“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理”,万物有万理,“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认为封建社会秩序和伦理道德,也由“理”而生。

但人性中有“天理”与“人欲”之对立,因此必须“存天理,灭人欲”,以恢复“三纲五常”等本性。在道德休养上,强调“居敬穷理”,通过“居敬穷理”以求“仁”。

精通经、史、文学、乐律,着述颇多,有《四书集注》《周易本义》《集传》《楚辞集注》及后人编纂的《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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