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时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92页(263字)

古人记载一天之内时辰的方法。

主要用十二地支表示。将一昼夜等分为12个时辰,依次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时辰,每个时辰等于现代的两小时。与现代时间相对照,夜半十二点(即二十四点)为子时,两点为丑时,四点是寅时,余类推。近代又把每个时辰划分为初、正。

晚十一点(即二十三点)为子初,十二点为子正,一点为丑初,两点为丑正,余类推。又古人还根据天色、人与生物的活动把一天分为夜半、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昃、晡时、日入、黄昏、人定等十二个时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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