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可告缗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441页(244字)

汉武帝为解决财政困难,打击富商大贾采取的措施。

缗钱即商人的本钱。前119年,武帝向工商业者征收称为“算缗钱”的财产税。规定商人须申报自己的财产,每2000钱纳税120钱,手工业者4000钱纳税120钱,车船也须纳税。

前114年,汉武帝又发布“告缗令”,对隐匿财产而不报者或报而不实的,没收其财产。

如有人能告发隐匿者,查实后奖给所没收资财的一半,称为“告缗”。武帝派杨可主持此事。

没收的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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