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530页(178字)
明代称直属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
又称直属北京管辖的地区为北直隶,相当于今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及河北省大部分、河南省、山东省的小部分地区。直属于南京管辖的地区为南直隶,相当于今江苏省和安徽省。
清初改北直隶为直隶省。
雍正、乾隆以后,把直隶省的范围向北扩展到张家口地区北部,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及辽宁大凌河上中游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