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597页(222字)

原称“法乐”,因用干佛教法会而得名。

“法乐”之称始见于东晋《法显传》。至梁武帝设立“童子伎”,逐渐形成以《清商乐》为主的法乐。

隋代乃称“法曲”,为《燕乐大曲》中一个品种。乐器用:铙、钹、钟、磬、箫、琵琶等,演奏时金、石、丝、竹次第进入合奏。

唐代法曲又吸收道曲的成份。梨园中设“法部”,专习法曲。唐玄宗常亲自教正,并为法曲作曲。着名的唐代法曲有《赤白桃李花》《霓裳羽衣曲》等。

中唐以后,法曲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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