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607页(261字)

中国古代官名。

汉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置,分原右内史东半部为其辖区,秩二千石,职掌与郡守同。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所辖有长安以下12县。

又有京辅都尉以分治外县。

三国魏辖区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西魏、北周、隋辖区仍称郡,改太守为尹。

唐代于关中置雍州牧,以亲王为之,下有长史,后乃改长史为尹,其机构称府,京兆府尹为从三品官,少尹二人为从四品官,均为重任。往往出为节镇,或内迁尚书侍郎。辛亥革命后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改府尹为京兆尹,国民党统治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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