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器舞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688页(271字)

唐代舞蹈,属“健舞”类。

原流行于甘肃西河地区,后传入长安,采入宫廷教坊。曾与《浑脱舞》连为一曲,故又名《剑器浑脱》。

唐代有公孙大娘最善此舞,“浏漓顿挫,独出冠时”。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写得生动逼真,可略见此舞大概。唐郑嵎认为舞“剑器”即舞“剑”。另据宋端临《文献通考》:“《剑器》,古舞之曲名。其舞用女伎,雄装,空手而舞。”清代桂馥《札璞》六则说:是以丈余彩帛,结两头,双手持之而舞,有如“流星”。从唐人描写该舞的动作看,舞者是执剑的。后发展为群舞,方加上旗帜、火炬等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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