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08页(274字)
又称“天理”。
宋代理学家程颐、程颢的最高哲学范畴。认为“理”是精神性实体,万物万事由它派生。它永恒存在,自然界一切原则及社会伦理道德,都是它的体现。
朱熹继承和发展了二程“理”的学说,提出“太极”为“理”的全体,为万事万物(包括封建伦理道德)的总根源。
并认为“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人生来就具有封建伦理的天性,维护封建社会伦理和秩序就是维护“天理”。从而为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提供了哲学根据,比魏、晋玄学和佛教等唯心主义具有更为现实的世俗特征,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最系统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