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39页(238字)

古代出入关口、官府之凭证。

大多以竹木简为之,分而为二,当事人、官府各执一。侧面刻有齿,合符时齿在同一侧。《说文·竹部》:“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有甲兵之符,即符;有一般出入之符。

”《墨子·号令》:“吏卒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皆断。”断即斩。

汉承秦制,“六寸为符”,亦有二寸者。居延所出汉简,有不少吏卒及其家属出入金关之符,均长汉尺六寸,刻有齿,前者有编号,后者有家属籍贯、姓名、年龄、身长、肤色等项。

上一篇: 下一篇: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