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42页(220字)

六书之一,即同音替代。

语言中有其词而无其字,不是另造一个字来表示,而是借一个读音相同的现成字来表示。如“来”字本是“麦”的象形字,假借为“来去”的“来”;“肯”字的本义是附着在骨头上的肉,假借为“首肯”的“肯”。

假借只借其音,不借其义,把借用的字纯粹当作标音符号,加强了汉字的表音趋势。假借的结果只是增加了某些既有汉字的职能,并没有创造出新字,所以它只是汉字的一种使用法,而不是一种造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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