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78页(209字)

古代一种博戏用具。

亦称“箸”、“琼畟”、“齿”。即骰子前身。《楚辞·招魂》王逸注:“投六箸,行六棋,故为六也。”殷敬顺释文引《古博经》:“其掷采以琼为之。琼畟方寸三分,长寸五分,锐其头,钻刻琼四面为眼,亦名为齿。”《后汉书·梁冀传》李贤注引鲍宏《博经》:“所掷头谓之琼。琼有五采,刻为一画者谓之塞,刻为两画者谓之白,刻为三画者谓之黑,一边不刻者五塞之间,谓之五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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