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0页(441字)

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是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綫及其一套“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根本方针。

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要求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迅速发展整个工业和农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

农业为工业提供粮食、原料、市场、劳动力和建设资金;工业则为农业提供技术装备和为农民提供日用工业品。

工业和农业是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工业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农业为基础;而要实现农业的技术改造,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又必须依靠工业的主导作用。实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就能够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工人和农民的关系,使工业和农业互相促进、互相支援;旣可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又可以调动五亿多农民的积极性。

这样,就能加速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高速度地发展,并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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