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60页(346字)

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它撇开具体的、个别的思维内容,从形式结构方面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及其正确联系的规律。其基本规律有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它告诉人们如何正确地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才能使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贯性和论证性,以帮助人们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和表达自己的思想。

形式逻辑的规律是一切人必须遵守的,违反它,就会引起思维的混乱。

形式逻辑的研究始于古代。在公元前七世纪至公元前六世纪,中国、印度和希腊的思想家就研究了有关的逻辑问题。但是,第一个对形式逻辑做了系统研究的是古希腊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所着的《工具论》、《形而上学》、《论修辞》等着作,全面地研究了思维形式及其思维规律,创立了较完整的形式逻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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