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文字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74页(335字)

亦称符号论。

把感觉、表象视为象形文字(即符号)的一种哲学理论。这是一种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的理论。

象形文字论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某些科学家(如赫尔姆霍茨)在解释感官生理学实验材料的过程中,认为感觉与事物没有共同之处,因为感觉不是取决于事物,而是取决于感觉器官本身的“特殊能量”。

赫尔姆霍茨说:“我曾把感觉叫做外部现象的符号,并且我否认感觉和它们所代表的物之间有任何的相似之处”。

俄国的普列汉诺夫在为思格斯的《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俄译本所写的一条注释中也宣称:“我们的感觉是把现实界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的特种象形文字”。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批判了赫尔姆霍茨的符号论,也批评了普列汉诺夫的象形文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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