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58页(369字)

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劳动。

它是商品二因素之一。各种商品互相交换,必然有一个可以比较的共同基础。

但是,各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创造它们的具体劳动也不同,不能相互比较。只有撇开劳动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各种劳动的具体差别不见了,化为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能相比较。可见,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是价值的质;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是价值的量。

商品按价值进行交换,也就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交换。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

当劳动产品成为商品时,人类劳动才表现为价值。不花费劳动的有用物,如空气等没有价值。劳动产品如不当作商品来交换,也不具有价值,如封建社会的地租等。因此,价值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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